抚恤金
是发给伤残人员或死者家属的费用。一为伤残抚恤金,发放对象为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职工等;二为死亡抚恤金,发放对象是革命烈士、因公牺牲人的家属。发放数额为生前一个月的实发收入,当月不计入,乘以20个月计算。根据规定,只有在无证据的情况下,才会一般按当地在职职工平均工资来计算,民政部门会用此数据。
假设南昌职工李某今年5月去世,生前一个月无收入证据,那就只能以去年所在南昌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即为3318元×20月=66360元。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根据残疾人保障法规定,凡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按其差额人数全额征收保障金;差额不足一人的,按差额比例计算缴纳。用人单位安排一名盲人按2人计算。应缴纳的保障金=(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5%-已安排残疾职工人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在职职工总数,按用人单位年平均职工人数核定,也可参照人事、劳动、统计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人数核定。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