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差异化的红利税重在引导个人投资者的长期投资理念,那么养老金入市投资将给市场带来真正的长期资金。
拟议中的针对养老金的税收优惠很大程度上参考了美国的“401k计划”。1978年美国的《国内税收法》新增第401条k款,规定个人和雇主共同投资由专业机构管理的养老基金,国家给予延迟纳税和税收优惠等支持政策。这项制度为美国资本市场提供了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而包括“401k计划”在内的企业年金和商业保险等,也通过投资股票、债券、REITs和PE、VC等另类资产,获得了较高的投资回报和长期增长。
我国的养老金税收优惠在大的框架上也将参考美国的模式。
目前国内个人养老金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强制性的基本养老保险;第二层次是补充养老保险即企业年金;第三层次则是商业养老保险。
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只能投资债券市场,安全性高但是回报率很低;企业年金已经可以委托专业机构投资资本市场;商业养老保险随着保险资金运用范围的扩大,其投资标的也逐渐丰富。但是与美国模式的最大不同点在于,我国的企业年金和商业养老保险缺乏税收方面的优惠支持。
按照“401k计划”,企业为个人缴纳的养老金作为成本不用纳税,个人缴纳养老金部分及其投资收益推迟至领取时才缴税。而国内企业年金企业缴纳部分中,只有占工资总额4%的缴款可以在税前列支;而个人缴纳部分则没有任何税收优惠。
养老金税收优惠牵涉多个部委,相比红利税差别征收更为复杂。虽然证监会不断推动,但企业年金归口人保部,商业养老保险则是保监会监管范畴,而税收则需要财政和税务部门予以支持,俨然一个系统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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