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到2015年各项社保制度全面覆盖农村残疾人
日前,山东省制定了《山东省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提出到2015年,扶持60万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增加收入,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农村残疾人,有需求的贫困残疾人普遍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各类农村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普遍接受义务教育,为10万农村残疾人提供实用技术培训,全省农村残疾人生活总体达到小康。到2020年,农村残疾人家庭收入达到当地平均收入水平。
据悉,山东省实施《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计划(2001-2010年)》10年间,全省共投入扶贫开发资金20多亿元,通过各种方式累计扶持农村残疾人180万人次,123万名残疾人摆脱贫困。但目前山东省农村仍有164万贫困残疾人,是农村扶贫工作的重点人群。
纲要提出,继续实施“百千万残疾人就业创业扶贫工程”,实施残疾人康复扶贫贴息贷款项目。实施“温馨安居工程”,在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农民进城落户、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对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住房给予优先安排。继续实施彩票公益金支持的“温馨安居工程”,对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进行补助。“十二五”期间,全省农村基层党组织帮扶1万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稳定脱贫。
新型农村社保政策
一是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
二是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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