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呈现“三驾马车”并驾齐驱的局面:城镇就业职工由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职保)覆盖;农村居民享有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城镇无业人员则可以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居保)。除公务员及部分事业单位人员外,这三种保险构成一张网,覆盖了城乡不同群体。
然而,这“三驾马车”在运行中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兼容性差、重复参保、重复建设、公平性欠缺等。其中,兼容性差,即各种保险制度之间不能互通互连,难以衔接;重复参保,即一个人同时参加多种养老保险;重复建设,即某些地方重复建设养老保险系统;公平性欠缺,即不同制度下的养老保险待遇悬殊。
据2012年34号审计公告披露,截至2011年底,112.42万人重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农保或城居保,1086.11万人重复参加新农合、城镇居民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造成财政多补贴17.69亿元,9.27万人重复领取养老金6845.29万元。究其原因,在于不同险种之间不能衔接转换。
养老保险不能衔接转换,既增加了个人负担,也增加了财政负担;既影响了劳动力流动,也影响城镇化进程。实现衔接转换之后,三大养老保险兼容性差、重复参保等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早在去年底,山西就率先出台了《关于山西省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换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
此前养老保险已部分实现跨省转移,如今又推进衔接转换,可以说,“立交桥”式的养老保险体系已经轮廓清晰,养老保险改革正在向公众期待的方向迈进。不过,养老保险的公平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多轨制的养老保险制度造成了养老不公。
表面上看,我们只有三种养老保险制度,但实际上远不止这三种。除了职保、城居保、新农保外,很多地方还存在老农保。有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正向企业看齐,而有的还是老模式,尤其是公务员养老制度一直单独运行,脱离于国家养老保险改革,这是舆论不满、养老不公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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