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养老政策,积极应对我国“跑步前进”的老龄化进程。之前推行的新农保政策,让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60岁以上老年人受益;同时,许多地方开始实行了80岁以上高龄老人的津贴制度。但由于受地域和经济限制,各地规定各异,标准不一,造成了地域差别;个别地方甚至以各种借口搪塞,迟迟不愿启动这一惠民政策。
虽然我们不能做到像香港那样,给65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额补贴”,但完全可以通过推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高龄津贴”制度,惠及更多的老年人。特别是,有关部门应尽快制定一个全国统一的相关规定,强力推进“高龄津贴”政策,扭转各地进展极不平衡的养老困局。“高龄津贴”实行全国统一,将会促使全国上下一盘棋,让遍及城乡的“80后”老年人受惠,标志着我国养老制度,正在由“补缺型”向“普惠型”转变。
为此,各级政府应围绕大局,步调一致,将“高龄津贴”纳入财政预算,解决资金保障问题。可以预见,全国统一建立“高龄津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民生制度,将会改变群众养儿防老的生育观念和养老传统,有利于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巩固;将会改变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特别是高龄老年人的生活窘境,让他们得以在政策普惠之下,生活得更幸福、更有尊严。(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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