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拟规定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职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居保)三类养老保险可互相衔接转换,其中规定职保缴费年限可计入新农保或城居保,但新农保或城居保缴费年限不计入职保。这种做法引起了不少人的热议。
“此次办法最大意义在于打通碎片化的养老制度,但制度本身的公平性的确值得讨论。”华南农业大学劳动和社会保障系副教授张开云告诉羊城晚报记者。
重复参保重复领养老金情况严重
“我们家乡农村规定,一户人家必须全部买新农保家人才可享受待遇。有一个人不买,父母都不能按月领基础养老金。虽然我在广东也购买了职保,但为了父母能享受待遇,只能两边都买。”有打工者说。
广东有超过500万打工者,是异地务工人员第一大省,随着全国各地都在推进居民养老保险,不少在广东的打工者都有双份养老保险:家乡的新农保和打工地的职保。这形成了重复参保的情况。
全国重复参保的情况相当严重,而广东重复领取养老金的情况,数额也相当巨大。羊城晚报记者此前从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工作报告了解到,2011年该局查出重复领取职工养老金者471人,涉及基金1800多万。
“此次国家出台《办法》是对2009年转续办法的补充,要实现不同养老制度之间的衔接,更好保障全体参保人权益。”张开云研究了新公布的办法后说,办法将解决重复参保问题,让职保、新农保、城居保这三种制度中参加过两种或两种以上制度的人员,合并到一个制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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