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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有序衔接的养老保险制度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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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人社部近日发布《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12月16日。相互转换的养老保险是指职保、新农保、城居保这三种。
  《暂行办法》对三种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做了具体规定。一是参加职保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以申请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新农保或城居保的个人账户全部存储额并入职保、但缴费年限不纳入计算,养老待遇按照职保办法计发。二是职保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职保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新农保或城居保个人账户、且缴费年限合并累加计算,养老待遇按照新农保或城居保办法计发。三是新农保和城居保可以互相转换,即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缴费年限合并累加计算。

  从政策设计上看,这项改革虽然涉及城镇就业职工、农村居民和城镇非就业居民三类人群,但当前的改革重点是要突出解决重复参保人群的历史遗留问题,为实现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和探索全面有序衔接的养老保险关系奠定基础。

  改革的意义:促进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协调和整合,促进人口和劳动力流动,提高劳动力市场一体化水平

  这项即将出台的政策措施,是继2010年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关系转移接续政策之后的新举措,是适应全面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新的要求。2009年以来,我国加快了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目前已经实现了制度全覆盖。在这样的背景下,出台不同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政策,是全面建立有序衔接的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环节,有助于推动城乡社保一体化和劳动力市场一体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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