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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如何转移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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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按照实施办法,你现在在西安找到了工作,签订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后,可以让现在的单位给你办理养老保险手续,让广东那边把你原来的养老保险收据,凭证以及相关资料转到西安,然后向当地人保部门递交一个申请,被批准后就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了。

  董浩忠:根据你说的这个情况,我建议你不用选择退保,可以将两份合并在一起,《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出台,就可以解决这一问题,根据该办法第四条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按下列方法计算转移资金:

  (一)个人账户储存额: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

  (二)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另外,可以根据办法第五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三)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对于你合并养老金的选择地,建议你选择在户籍所在地,我个人觉得你在湖北已有10年的缴纳经历,在广东只有2年,如果你以后选择回湖北老家,把养老保险经合并在湖北,相对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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