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今年8月,浙江省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了1280万人,待遇领取人数564万人。2011年城乡居保基金收入106亿元,支出81亿元,当期结余25亿元。
自2009年浙江建立养老保险制度以来,待遇越来越好。
建立之初,基础养老金水平为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高于全国55元的标准。2011年7月1日起,全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60元调整为66元;2012年6月,全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又从66元调整为80元。而浙江部分地方的最低基础养老金标准已达110元。省级财政进一步加大了对各县(市、区)的转移支付,增强了各地城乡居保的支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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