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农民也和城里的退休工人一样,月月能领‘退休金’了!”对于港闸区陈桥街道长路村的张宝元老人来说,即将过去的2012年特别难忘。今年2月起,张宝元和崇川、港闸、南通开发区首批到龄的5.5万名被征地农民开始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享受和城镇职工退休同等待遇。
早在2004年,南通市就建立了独立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体系,去年底又出台《市区补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衔接办法》,将覆盖三种人群的三种制度进行转换衔接,真正实现被征地农民“老有所养”。目前,市区已有10万多名被征地农民纳入职工养老保险,其中5.5万人开始领取基本养老金。
从城镇扩大到农村、从城镇职工扩展到城乡所有人群,在南通市,一个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以及生育保险为主体的“全民社保”体系框架已初步构建并不断完善。目前,全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23.22万人,覆盖率达98%以上;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际参保人数185.1万人,覆盖率99.7%;基础养老金发放率99.6%,全省领先。
作为全国首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市,南通市在2009年就已建立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三张网”,实现“全民医保”。目前,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已分别达到160.03万和90.33万,两项保险覆盖率均在95%以上。
失业和工伤保障方面,南通市于2006年建立起城乡统一失业保险制度,目前,全市失业保险覆盖率达98.3%。2008年起,南通市全面构建起惠及企业城镇职工、农民工、自谋职业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境外派遣人员五类人群的工伤保险参保政策,基本实现工伤保险“无缝覆盖”。目前,全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107.5万人。由南通市在全国首创的工伤救助机制,通过工伤保险基金为农民工先行垫付医疗费,确保了未参保农民工因工受伤时获得及时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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