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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中心城区城市低保标准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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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武汉再次提高该市困难家庭低保标准。中心城区城市低保标准从450元/月提高到518元/月,新的低保标准从12月1日起实行。武汉自从2004年在全国率先启动了农村低保后,至今已四次提高标准。

  武汉低保再提标中心城区城市低保标准518元/月

  17日召开的武汉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再次提高该市困难家庭低保标准。此次提标扩面惠及29万多名百姓。

  据了解,中心城区城市低保标准从450元/月提高到518元/月,首次破“5”;远城区城镇低保标准从380元/月提高到440元/月,首次破“4”;中心城区农村低保标准从2400元/年提高到3000元/年,远城区从2000元/年提高到2520元/年。新的低保标准从12月1日起实行。

  武汉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虽然近几个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环比同比在下降,但蔬菜、米、食用油等生活必需品价格均不同程度上涨,仍给低收入家庭生活带来一定压力。对此,武汉市民政、财政、物价、统计等部门进行研究,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所必需的消费品支出数据为依据,认为城乡低保标准提高15%较为合理。

  截至今年10月底,武汉城乡低保对象共157282户、275568人。“此次提标后,低保人数将增加1.76万人,达到292568人,占全市城乡居民人口总数的2.99%。”这位负责人说。

  武汉市自1996年启动低保制度,中心城区低保标准已9次提高,由当初的120元/月,提高到现在的518元/月。为实现城乡救助一体化建设,2004年武汉在全国率先启动了农村低保,至今已四次提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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