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老有所养”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也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目标。近年来,我国加快建立推进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2009年下半年,国务院决定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我市青县、肃宁、任丘3县(市)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首批试点。随后两年间,孟村、献县、东光、吴桥、盐山、沧县、黄骅、河间、运河、新华共10个县(市、区)先后被列入第二批和第三批新农保国家级试点。去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启动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意见指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实施范围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基本一致。
为使两项惠民政策真正惠及群众,让广大群众更多地享受到改革发展成果,市委、市政府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列入民生工程的头等大事,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编委办等15个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领导机构,并多次召开专门会议,贯彻落实全国和省相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在人员编制方面,采取因事而定、量力而行、内部调配的办法,成立市、县、乡三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充实了工作人员。在配套资金方面,按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当年先行预拨,次年据实结算,差额多退少补”的办法,我市各级政府每年拿出足够的资金用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工作。在推动制度试点方面,各试点县(市、区)实行县级领导干部包片、包村、包户机制,各级干部深入基层,走村串户,宣讲政策。
今年7月1日起,我省决定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实施,统称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并要求全省年内实现全覆盖。据此,我市13个试点县(市、区)已全面完成了两项制度的合并工作。另外,确定泊头、海兴、南皮及5个国家非行政区划区(渤海新区港区、中捷园区、南大港园区、沧州经济开发区、沧州高新区)为我市第四批试点,自今年初开始宣传发动、信息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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