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年满60周岁人员参保登记即可领取养老金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前日在官网上公开发布我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中若干问题的意见。
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介绍,我省城乡居民应按属地管理原则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从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下月起领取养老金;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的人员,从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当年开始缴费。
当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当月已满60周岁的人员,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不用缴费,按月领取养老金;制度实施当月未满60周岁的人员,符合参保条件的,应按规定缴纳当年的养老保险费,并可按规定补缴。
更多详情参见网页http://www.hb12333.com/hbwzweb//html/zcfg/zcfgk/56781.shtml
相关阅读
兰山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指南
一、什么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由政府组织引导,采取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模式;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以保障居民年老后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障制度。
二、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凡具本辖区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和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