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城镇户籍,2011年7月1日未满45周岁的,年满60周岁时,缴费满15年的参保人员,自办理养老金申领手续的次月起发放养老金。
11、如何办理城居保养老金申领手续?
答: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参保人员,应携带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服务中心办理养老金申领手续,经区县经办机构审核后,从规定之日起发放养老金。养老金通过金融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
12、如果在缴费期间漏缴了某些年度的养老保险费,能否补缴?
答:参保人员在未满60周岁时,可以补缴历年没有缴费年度的养老保险费。
13、2011年7月1日已年满45周岁的参保人员,为提高养老待遇,能否多补缴一些年份的养老保险费?
答:考虑到这部分人员距养老金领取年龄已不足15年,为了提高其养老待遇,规定这部分人员在剩余年限如逐年参保缴费的,在年满60周岁时,还可以一次性补缴,但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
14、补缴养老保险费的标准是多少?能否享受政府补贴?
答:补缴标准根据办理补缴手续当年的缴费标准自主选择。补缴费不享受政府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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