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网友反映乡镇(公社)老放映员急盼落实有关政策的情况报告
2012年7月18日,市长黄奇帆对“老放映员急盼落实有关政策的情况报告”作出批示:“请市人社局关注、核处。”市人社局收到批示后高度重视,会同市文广局相关处室召开协调会,专题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网帖反映的有关情况
网友反映,七八十年代,其在乡镇从事电影放映员工作,后遇放映队解散,至今没有任何着落(未参加社会保险)。网友询问,今年国家广电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出台了《关于妥善解决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广发〔2012〕49号)文件,我市什么时候能贯彻落实,有什么具体办法。
(二)电影放映员产生的历史沿革
从1973年起,国家开始大力发展农村电影事业,各地农村电影院(站)、放映队陆续建立起来。农村电影放映员主要来自农村知识青年,由乡镇(公社)政府选用和安排,与当时的乡镇(公社)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用工关系。1998年前后,由于农村提留统筹款取消,农村电影队失去经费来源,农村电影放映工作陷入困境,电影放映队逐渐自然解体,放映员回到了农村或自谋出路。乡镇政府未给这部分人员安排其他工作。据初步统计,全市共有农村电影员4000人左右,分布在全市除渝中区外的所有区县(自治县)。从年龄段看,45-60岁的人员约占72%,60岁以上的人员约占15%。放映队解散后多数人员回到农村务农,生活比较贫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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