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农民工符合按月领取农民工养老金条件的,如何领取养老金?
答: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银行、邮局等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
十二、农民工参加农民工养老保险,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前出境(含港、澳、台地区)定居或死亡,其农民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如何处理?
答:由最后一次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个人缴费的本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同时终止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
十三、用人单位和农民工本人参加农民工养老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养老保险费,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实际缴费累计不满180个月,能不能按月领取农民工养老金?
答:不能。应由最后一次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
十四、按月领取农民工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农民工,其个人账户如何处理?
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农民工死亡的次月起停止支付农民工养老金。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尚有余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其个人账户余额中个人缴费的本息一次性支付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同时终止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
十五、农民工已经参加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农民工养老保险实施后。可不可以转为参加农民工养老保险?
答:可以。但是,必须由用人单位与农民工通过民主决策集体协商机制达成一致意见,才能够转为参加农民工养老保险。
参保人如对农民工养老保险相关问题有疑问,可以通过社保局咨询获取所需信息。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