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上调140元
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提高劳动者特别是低收入劳动者劳动报酬的重要手段。
根据中央“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低收入者收入明显增加”的精神,2013年,北京最低工资标准由目前的每月1260元调整为每月1400元,月增加140元,增幅为11.1%。
与此同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最低工资标准也将提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14元提高到每小时15.2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33元提高到每小时36.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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