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
最低工资标准指“净收入”
有关负责人表示,北京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的是“净收入”,其中不含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如果用人单位在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再扣除劳动者的社保费用,属违规行为。
同时,劳动者在国家规定的高温、有毒有害等特殊环境条件下工作领取的津贴,在节假日或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从事劳动所得的加班、加点工资,也不应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之内。
劳动者依法享受的医疗卫生费、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冬季取暖补贴等保险福利待遇,也须由企业在最低工资标准之外,另行支付。
■影响
标准不给企业造成过高负担
北京自1994年开始建立最低工资制度,至今已有18年,2011年1月1日起首次“破千”。
此次调整后,如果按同口径比较,北京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位居全国第二,仅次于上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居全国首位。
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长、巡视员孙彦表示,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提高劳动者特别是低收入劳动者劳动报酬的重要手段。
最低工资标准上涨会否给企业带来压力?昨天,记者询问朝阳区惠新东街附近一些小饭馆得知,目前服务员的薪水已达1500元左右。“相比政府定的工资标准,我们更主要是看市场行情。太低了招不上人,也留不住人。”一家餐馆负责人表示。
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每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会参照恩格尔系数、经济发展、物价水平等,同时也会考虑到职工就业,不给企业造成过高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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