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程加快
在中国保监会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会议上,保监会主席项俊波指出,应当着眼于服务加强社会和民生建设的大局,提升保险业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能力,积极参与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在2012年,保险业积极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在大病保险、参与新农合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保险业在企业年金、商业养老和健康保险等业务领域均取得较快发展。
商业保险积极参与医保体系建设
近年来,不少地区政府与保险公司合作,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障和补充保险,出现了一批较有代表性的商业保险参与医保体系建设的创新模式。如中国人寿的“洛阳模式”;中国人保健康的“太仓模式”以及阳光保险的重特大疾病二次补偿机制的大病保险“襄阳模式”等。
在系统总结前期实践创新成果的基础上,今年4月,卫生部、财政部、保监会、国务院医改办联合出台了《关于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服务的指导意见》,总结并肯定了保险业参与新农合经办的方式和成效,明确了相关支持政策。
截至目前,商业保险机构经办新农合业务已经覆盖了我国140个县市区,主要是集中在东部地区和部分中部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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