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日前关于“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的报道,引起许多读者关注。昨日,为方便读者咨询问题,导报特邀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家、养老保险处工作人员徐翔,执掌导报权威在线。短短一个小时,热线电话响个不停。导报记者发现,新政策发布后,大家的关注度很高,是否符合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条件、找不到原始档案材料怎么办、中间漏缴养老保险怎么办、中途退保怎么办等问题,成了昨日读者咨询的热点。
由于拨打电话的读者很多,且专家接听时间有限,故有些读者昨日没能在指定时间内请教专家,敬请谅解。在此导报提醒:有问题需咨询的读者,接下去可致电厦门市劳动保障热线12333,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将为您解答。
退休前户口转入才可以办理补缴
市民:我太太一直在厦门上班,单位有按照外来人口给我们交过社保。她是1958年出生的,2009年我们户口转到厦门。这样可以进行补缴吗?
答:退休后户口才转到厦门的,不符合补缴条件。女同志在本次补缴中,需要50岁的时候有厦门户籍。您太太51岁时才有厦门户籍,不符合这次补缴条件。而且您太太50岁之前,有参保过,但没有厦门户口,也无法在厦门办理退休。原来户口在龙岩,可以问问龙岩那边的情况,看能否把关系转回龙岩,在龙岩办理退休,领取那边的退休金。
市民:我是从漳州龙海搬过来的,今年67岁了。60岁时,户口已经在厦门。在龙海没办过保险,现在可以在厦门补缴吗?
答:可以在厦门补办。但一定要确定60周岁时,户口已经在厦门。如果60岁退休年龄时,户口还没转到厦门,就无法进行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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