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记者从义乌市社保处获悉,根据省政府下发的通知规定,从1月1日开始,义乌企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执行全省统一标准,由12%提高至14%。
据悉,此次缴费比例调整限于单位部分,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比例不变。义乌市社保处提醒,缴费比例提高后,用人单位的缴费金额相应有所增加,各企业应在每月15日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计算好应缴费额,按时、足额向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免发生少缴、漏缴情况。
入深户不再缴超龄养老保险费
近日,有市民提出疑问,相较于旧条例,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中没有出现"超龄养老保险费",是不是表示我市取消了这个项目呢?昨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该局新闻发言人黄险峰明确:从今年起,调入我市的所有人员均无须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
在此前的旧养老保险条例中,明确规定:"1996年7月1日以后调入本市的员工,超过市政府规定的调工调干年龄界限的,应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缴纳后,其调入本市以前的连续工龄视为缴费年限。超龄养老保险费由调入单位缴纳,计入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基金。"而根据《深圳市调入人员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的规定》,凡调入我市人员超过35周岁的,应按规定缴交超龄养老保险费,但对于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视具体情况将起征年龄分别放宽至40周岁、45周岁、5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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