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下浮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为企业减负超30亿元
记者了解到,为给浙江省中小微工业企业减轻负担,浙江省在2012年底对其实行临时性下浮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的政策,共减负30多亿元。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人士介绍,截至目前,浙江省困难中小微工业企业临时性下浮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政策实施工作基本完成,截至2012年12月底,各地共为24万户困难中小微工业企业减负33.2亿元,平均每户减负约1.38万元。
2012年10月底,经浙江省政府同意,在确保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基金保持正常运行的前提下,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出台了2012年内连续2个月临时性下浮困难中小微工业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政策。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表示,此项政策的实施,在确保相关企业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合法权益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有力地促进了全省实体经济的平稳健康发展。
企业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临时下浮
为切实减轻我省部分中小微工业企业负担,支持我省实体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我省决定对部分中小微工业企业临时性下浮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具体幅度相当于企业缴费统筹部分两个月的额度。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