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要求研究建立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3年1月1日起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幅度按2012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确定。这是我国连续第九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为保障企业退休人员生活,2005年至2012年,国家已连续8年较大幅度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2012年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721元,与2005年调整前月人均700元的水平相比,8年累计月人均增加1021元。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和行业间的养老金水平仍有较大差距。记者初步统计,2012年全国有18个省份公布了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水平,其中西藏以2700元居首,北京2510元列第二,浙江和青海也都超过了2000元,但位居末位的江西和吉林仅分别为1514元和1370元。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