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记者采访了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相关人士。
据介绍,按照目前我省实施的养老金计发办法,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主要由两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以本人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再乘上缴费年限的百分比;第二部分为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按照本人个人账户的累计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确定。从计算公式上看,如果缴费年限较长,那么缴费年限百分比较高,而且个人账户的累计储存额较多,应该是55岁退休时的养老金水平要高于50岁退休时的待遇。
以两位同时工作的人员为例,假设她们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就是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话,那么基础养老金就等于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年限%。而且50岁之前的缴费年限为30年,当年的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000元,个人账户累计存储额为39000元。其中基础养老金=3000×30%=90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39000÷195(即50周岁对应的计发月数)=200元,那么她的养老金应为1100元。
而过了5年,到另外一人办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涨到了4000元,个人账户金额为42500元,那么基础养老金=4000×35%=1400元,而个人账户养老金=425000÷170(即55周岁对应的计发月数)=250元,那么她的养老金为1650元。可见55岁退休时的养老金确实比50岁退休要高出不少,差距有550元。
可因为每年养老金都会进行调整,最近5年以来都是以10%的幅度增加,5年前的1100元,5年后上涨到了1771.5元,已经比1650元高出了121.5元,再加上“托低”等政策倾斜,每年至少能增加30元的工龄补贴,两者的差距应该在200元以上。而随着今后每年的调整情况,两者之间的差距将会越来越大。
确实存在部分多缴费拿钱少的情况
对于彭女士反映的情况,以及这样的养老金计算结果,记者昨日电话采访了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相关人士。可对方均表示对此不方便发表看法。因为养老金调整是国务院出台的文件,而且要求各地方尽快落实,作为地方上的行政主管部门只能照此执行,而且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这也是好的事情。至于是不是出现了部分多缴费拿钱少的情况,他们表示没有接到相关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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