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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养老保险须缴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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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昨日提请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三审,三审稿删除了“延迟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等创新规定。
  此外,对于养老保险待遇补发的问题,为与国家有关规定保持一致,保护参保人合法的社保权益,三审稿增加规定,“2010年1月1日至本条例实施前,在本市办理申请并按月领取养老金但未按国家转移接续办法计发相应待遇的参保人,按本条例规定重新计算养老保险待遇,并自领取养老金的当月起补发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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