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负责人详解:养老金增加金额如何计算
昨天,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就本市2013年城镇企业退休人员,“镇保”、“城居保”、“新农保”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增加养老金政策接受了记者采访。
问:2013年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范围和对象是怎样确定的?
答:从2013年1月1日起,本市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可按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本次增加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是指:本市2012年底以前已按城镇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企业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生活费)的人员。
问: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具体办法是怎么规定的?
答:2013年本市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具体由四个部分组成:一是按绝对额增加,每人每月增加140元;二是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增加,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三是按本人养老金增加,以本人2012年12月份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人每月增加3%;四是按特定年龄档增加,对女年满60周岁及以上(1952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男年满65周岁及以上(1947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另外,对2012年当年内女年满60周岁(1952年1月1日至1952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男年满65周岁(1947年1月1日至1947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以及当年内年满70周岁(1942年1月1日至1942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75周岁(1937年1月1日至1937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80周岁(1932年1月1日至1932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举例一:退休人员张先生,60周岁(1952年出生),按企业办法退休,连续工龄和缴费年限合计40年,2012年12月份的基本养老金为3100元。张先生按2013年养老金增加办法计算如下:①按绝对额每月增加140元;②按本人缴费年限增加40年×3元/年=120元;③按本人养老金增加3100元×3%=93元,三项合计增加353元基本养老金(140元+120元+93元)。
举例二:退休人员李女士,75周岁(1937年出生),按企业办法退休,连续工龄和缴费年限合计30年,2012年12月份的基本养老金为2300元。李女士按2013年养老金增加办法计算如下:①按绝对额每月增加140元;②按本人缴费年限增加30年×3元/年=90元;③按本人养老金增加2300元×3%=69元;④年龄在60周岁以上,增加20元,2012年当年内年满75周岁,再增加20元,四项合计增加339元基本养老金(140元+90元+69元+20元+20元)。
问:2013年城镇企业退休人员为什么要实行按照本人养老金为基数,增加3%养老金?
答:根据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关于居民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基本原则,以及国家关于各地应结合实际完善增长机制的要求,为适当体现养老保险“长缴多得,多缴多得”,2013年本市在继续保持去年按照本人缴费年限每1年增加3元养老金的基础上,再按本人2012年12月份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3%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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