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推进城乡社保体系建设,实现城镇基本医保省内异地结算。”——《政府工作报告》
在合肥以外的城市参加医保,如果到合肥的医院看病,报销费用时必须回到原籍。不能即时报销费用,让患者备感压力,周转于城市之间,也将医保政策的实惠打了折扣。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将城镇基本医保省内异地结算提上日程,对参保者而言无疑是个好消息。
省人社厅医保处处长童宗伦告诉记者,今年7、8月份,将在省内个别城市实行异地结算,若条件成熟的话,今年年底将能兑现省内全覆盖。“实现异地结算,实际上就是建立一个全省联网的‘信息平台’,有了这个信息平台后,参保人员在省内任何城市就医,都能够及时报销。”童宗伦介绍说,异地结算并不是意味着医保关系的转移,可以按照全省统一标准进行报销。由于医保属于市级统筹,所以每个市都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报销的标准并不统一。参保人员异地就诊虽然有望实现即时报销结算,但是报销的标准肯定是按照参保地的标准进行报销。
童宗伦告诉记者,城镇基本医保实现省内异地结算后,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也有望纳入信息平台,但因为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不在人社部门管辖范围之内,“并轨”则需要充分的谋划。此外,童宗伦表示,目前实现跨省异地结算的时机还未成熟,马鞍山、宿州等市虽然已经进行试点,但想深度推广还存在很大难度。
新农合补助标准提高
去年,我省的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40元,个人缴费50元。这个数字在今年将有提高。201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提高至每人340元/年,共计提高50元,其中:财政补助标准由2012年的240元提高至280元,个人缴费标准由2012年的50元提高至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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