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农保基础上,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将城镇中、老年保障以及机关事业单位以外的所有城乡居民,统一纳入养老保险制度。
形成职工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双线”格局,实现全员“老有所养”。
2010年
“一老一小”和无业居民大病医保等居民医保政策,统一整合为北京市城镇居民医保,并于2011年正式实施。
2011年
全市已发放社保卡1000万张,参保人可“持卡就医、实时结算”。
2012年
生育保险参保范围扩大,覆盖非京籍职工。
农民工“大病医保”并入城镇职工医保。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