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处(电话:0471-6944941、6944624传真:)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负责全区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流程的规范和业务指导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完善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统计和内部审计等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统筹范围内的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统一管理和调剂社会保险基金;经办自治区企业、中央及军工、森工、电力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业务,指导和推动全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和社会保险宣传工作;负责全区社会保险统计工作,为自治区政府和劳动行政部门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53号内蒙古劳动力市场5楼
邮编:010010
传真:0471-6606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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