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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养老保险关系可随跨省就业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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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国务院颁布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暂行办法》。南宁市社保所在2010年内不断更新完善系统,终于在当年12月1日正式启用南宁市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系统。这意味着,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参加养老保险人员,其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

  45个工作日内跨省转好保险关系

  对于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需要走3个流程:由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三个流程走完之后就办妥了转移接续手续,政策规定每个流程最多15个工作日,也就是说参保者最多45个工作日可将全部手续办完。

  据介绍,跨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手续也很简单,参保人员只需到原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再将凭证拿到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入手续。剩下的工作就由两地社保经办机构对接就行了。

  转移资金的具体办法是:个人账户储存额方面,1998年1月1日之前按照个人缴费累积本息计算转移,此后的按照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单位缴费方面,实行部分转移,即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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