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实施各类养老保险政策
根据党的“十七大”提出了“人人有保障”的发展目标,以及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确定的建立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重要任务,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社厅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人人有保障”的发展目标,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基本方针,以推进建立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程为主要任务,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制定出台各类养老保险政策,重点解决农民、城镇居民、“老工伤”、关闭破产企业和集体企业未参保、“五七工、家属工”等参保问题。
天水市为农业大市,农村人口约300万人,占全市总人口360万人的近90%。而且天水市也是全省的主要工业城市,由于国企改革,关停破产企业多,下岗失业人员多,未参保和断保的人多。只有解决这些重点人群的养老保障问题,将会进一步提高全市人民的生活质量,为构建和谐天水、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打下坚实基础。因此,党的“十七大”以来,天水市全面贯彻国务院、省政府有关精神,积极探索和完善统筹城乡的社会养老保险政策体系,逐步建立符合我市实际,与家庭养老、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筹资机制合理,管理体制健全,运行机制规范的各类养老保险制度,以切实解决农村居民、集体企业职工、“五七工、家属工”等人群的老有所养问题。
近5年来,根据中央、省上的有关文件精神,天水市在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工作中,启动实施各种养老保险政策,基本达到了城镇用人单位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一是2009年启动实施了村干部养老保险,参保村干部7881人,累计征缴养老保险费1507.77万元;二是2010年解决了集体企业职工未参保问题,为全市9800名集体企业未参保职工一次性办理了参保手续,使全市国营、集体企业养老保险参保问题消零;三是2011年启动实施了“五七工、家属工”养老保险。截止目前,已解决了10723人的参保问题。四是2012年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了全覆盖。我市武山县于2009年11月被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列为第一批全国新农保试点县;张川县于2010年9月被列为第二批全国新农保试点县;2011年7月秦州区、秦安县被列为第三批全国新农保试点县,同时我市秦州区、秦安县、武山县、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列为全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2012年7月麦积区、甘谷县、清水县正式启动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标志着天水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了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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