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很多人关注的,如果到了享受养老金的年龄但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不满15年或者实际缴费年限不满5年的怎么办?
该负责人解释说,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不满15年或实际缴费年限不满5年的,不发给基本养老金,其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利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但若本人自愿,可继续按规定缴费,直至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且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时办理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个人身份参保不能事后向前补缴费用
有读者提出,他从未参加过工作,为提高以后的待遇水平,能否补缴从1993年至今的养老保险费?
该负责人解释说:国家和我省对此均有明确规定,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不得以事后向前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以个人身份参保,可以按月、按季或按年缴费,但跨年度后,就不能再补缴以前以个人身份参保期间未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同时,国家明确规定,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但对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38”、“48”人员,给予社会保险缴费补贴,即对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女38周岁、男48周岁以上的参保人员,采取先缴后返的方式,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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