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北京失业保险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平均每档上调50元,增长5。6%。农民合同制职工一次性生活补助标准由目前的每月678元调整为728元,增加50元,增幅7。4%。
按照要求,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92元;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919元;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946元;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973元;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001元。
目前,全市领取失业保险金待遇人员共约2。5万人,此次调整社保基金将增加支出1500万元。此次调整旨在提高失业人员收入水平,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是按照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原则,考虑到今年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实际制定出来的。
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上调140元
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提高劳动者特别是低收入劳动者劳动报酬的重要手段。
根据中央“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低收入者收入明显增加”的精神,2013年,北京最低工资标准由目前的每月1260元调整为每月1400元,月增加140元,增幅为11。1%。
与此同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最低工资标准也将提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14元提高到每小时15。2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33元提高到每小时36。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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