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通过出售部分国有资产和增加财政对养老保险基金的投入,建立"中人"债务清偿基金,弥补养老保险隐性债务。此外,为了确保"中人"退休待遇不降低,可以采取新制度推行前的工作年限按老办法计算养老金,新制度推行后的缴费年限按新办法发放养老金。在新制度推行前参加工作25-30年的,按退休前月工资的85%加上个人账户余额一定比例发放养老金;新制度推行前参加工作15-25年的,按退休前月工资75%加上个人账户余额的一定比例发放;15年以下的,按个人退休前月工资的60%和当地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总和除以2,加上个人账户余额的一定比例,发放养老金。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和可持续发展。
清醒认识改革带来的财政负担
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经费供应主要由政府财政承担,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也将主要由财政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的社会统筹部分由各级财政预算安排,职业年金中单位缴费部分也要从财政预算中安排,老职工的退休金需财政从经费预算中安排,"中人"养老金隐性债务需部分由财政预算安排。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对各级财政支出负担将在一定时期会是增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