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养老保险 > 正文
 
珠海新农保和城居保已调整 3月前办变更手续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今年1月1日起,珠海市大幅提高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居保)的待遇水平和政府补贴标准,调整了缴费标准和新农保集体补助标准。记者昨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此次调整政策设定了3个月过渡期,各村经济组织和农居保参保人须尽快办理缴费变更手续。
  新农保参保缴费人员在2013年3月31日前尽快到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各办事窗口办理缴费变更,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将从办理的次月起按新缴费标准征收;未办理缴费变更的,在2013年3月31日前仍按原缴费标准和集体补助标准征收养老保险费。

  2013年4月1日起,经济组织和个人仍未变更缴费标准的,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将按以下办法进行调整和征收:原选择每人每月40元、60元、80元缴费的,统一按每人每月60元征收;原选择每人每月100元和110元缴费的,统一按每人每月100元征收。未选择是否进行集体补助的,统一按新农保最低个人缴费标准的15%(60元/月×15%=9元/月)征收。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