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总商会副会长、湖南万家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志明建议,加速成立国有"社保银行",实现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以此吸引更多的国民主动参保,保障国民的养老待遇。
力促《社保法》出台
早在2008年12月25日,黄志明被邀列席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并发言。他在会上首次提出"建立社保新机制,动员全民参保"的建议。2009年3月参加全国两会期间,黄志明建议成立国有社保银行,建立社保新机制,鼓励动员全民参保。这个建议通过《长沙晚报》等媒体报道后,在网络上被点击10多亿次,留言转载达1亿多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于2011年7月1日正式施行。黄志明在相关建议中提出的"全民参保"、"跨省转移"、"一人一卡"、"分段计算"、"通存通兑"等建议内容,在《社保法》中变成了相关条款。
《社保法》实施还不到位
"《社保法》实施后,我一直关注其实施进度与落实情况。我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尽管《社保法》实施至今已一年半时间,但由于各种原因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导致社会保障制度实施普及速度受到影响。像'国有社保银行'至今尚未成立。"黄志明代表说。
《社保法》实施不到位原因较多。"目前,国家依然没有对社保资金给予独特的理财和管理政策,社保资金难以实现保值、增值储存。"黄志明说,由于新老体制的交替等原因,国民对社保资金缺位的问题心存担忧,对社保依然信心不足;各省份统筹规划不统一;六成以上的务工人员并不了解《社保法》;由于受部门利益的影响,参保人在办理相关手续时程序复杂;部分地方对社保资金的管理依然不透明,老百姓主动购买的积极性依然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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