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此次调整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调整范围及时间
《通知》规定,今年调整范围为: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含退职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退休工人)。调整时间自2013年1月1日起。
调整标准和办法
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普遍调整按两部分增加基本养老金
一是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二是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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