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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遍调整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实行“双挂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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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市人力社保局根据省人力社保厅、财政厅通知,自2013年1月1日起对全市近20万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人均每月提高230元。

  据市社保局副局长朱远航介绍,凡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国家、省有关规定办理退休(退职)的企业退休人员,均可按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金华市区退休(退职)人员养老金增加部分将随3月份养老金一起发放,1月、2月增补部分也一并在3月发放到位。

  普调和适当倾斜相结合

  普遍调整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实行“双挂钩”办法,具体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全市退休人员按月人均109元的额度调整,退职人员按月人均82元标准调整。第二部分:退休(退职)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长短确定调整标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每月增加5元。

  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进行特殊调整,即对部分退休(退职)人员再适当增发基本养老金。

  获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高级技师资格的退休(退职)人员,其中教授级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增发500元,其他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技师每人每月增发400元。此次调整幅度是最多的一次,比上年度两档人员每人每月都多发170元。

  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退职)人员,缴费年限满30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发70元;缴费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增发60元;缴费年限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增发50元。

  2012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以上的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此项政策与上年相比有较大变化,2011年度内男年满70周岁(194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女年满65周岁(194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而去年享受人员只限于当年。“当年”和“之前”两字之差让今年享受政策的人员大为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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