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负责人介绍,首先,对2012年12月31日及以前年满75周岁的退休人员,在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2013年1月1日及以后年满75周岁的退休人员,从其年满75周岁起,由原规定的每人每月增发50元,改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增发高龄人员养老金。
其次,对具有高级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高级政工师、高级技师(具有两种及以上资格的,不重复享受),在普调的基础上再适当倾斜,具体办法由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另行制定。
第三,1953年底及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第四,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中办发〔2003〕29号文件规定予以倾斜,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全市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水平。
第五,对国务院批准的艰苦边远地区(黔江区、武隆县、巫山县、云阳县、城口县、巫溪县、奉节县、石柱县、彭水县、酉阳县、秀山县)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该负责人提醒,以上倾斜政策都是在普调基础之上实行的。高级职称资格及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人员,在领取养老保险金之前,要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相关资格认证后,才能享受倾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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