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着重阐述了今年的民生工作安排,排在第三的就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落实新农保及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财政资金安排。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水平由200元提高到24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70%左右。城乡居民医保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10万元。建立农村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制度。解决下乡知青的养老保险问题。
据了解,在2012年的预算报告中,广东省在社会保障方面的投入是132.69亿元,增长了23.46%,其中用于扶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方面和用于省直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退休金共31.41亿元,在社会保障资金中占比达23.7%。
而在2月1日召开的广东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广东将集中力量帮扶最困难群体,通过实施开发式扶贫促进贫困农民持续增收、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逐步提高省财政低保补助比例,重点资助农村贫困农户参加新农保,在相对贫困地区农村普遍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财政补贴"的新农保制度,确保年内实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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