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对部分人群,我市也有倾斜调整。
对国务院批准的11个艰苦边远地区(黔江区、武隆县、巫山县、云阳县、城口县、巫溪县、奉节县、石柱县、彭水县、酉阳县、秀山县)的退休人员,以及1953年年底及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人员,在普调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
对2012年12月31日及以前年满75周岁的退休人员,在普调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2013年1月1日及以后年满75周岁的退休人员,从其满75周岁之月起,由原规定的每人每月50元改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增发高龄人员养老金。
对退休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高级政工师、高级技师,养老金将在普调的基础上适当倾斜。
该负责人称,这些倾斜调整并不影响其他退休人员的普调水平。
城镇超龄人员、征地农转非人员每月养老金至少上涨80元
在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同时,我市还将调整107万"城镇超龄人员"和"征地农转非人员"的养老待遇。
具体标准是,每人每月增加养老待遇35元;在此基础上,再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加发基本养老金3元。按照这两类群体最低缴费年限15年计算,他们每月养老金上涨金额不低于80元。
同时,"城镇超龄人员"和"征地农转非人员"中年满75周岁者,还将参照我市企业退休高龄人员办法增发高龄养老金。
市民如对调整政策有疑问,可拨打服务热线12333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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