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月涨190元,230万人受益
70周岁以上老人可再增加50或60元
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昨天联合公布的具体调待方案:从2012年1月1日起,给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201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调整标准为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20元,再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记为1年。工残退休人员按上述办法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不足180元的,按180元调整。
此次调待还考虑到了专业、技能因素。方案明确,在上述普调基础上,对在职取得高级职称(含高级政工师和高级技师)、70周岁及以上老人、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分别给出再增加标准(见制图)。对于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中央有关规定予以倾斜。
省社保局离退休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上述调整额度可以累加,以一名有40年工龄的企业退休人员为例,其普调基本养老金为200元(120+40×2),如果其取得了高级职称,年龄超过了80周岁,又恰巧在边远地区退休,这次新增的养老金为200+220+60+10=490元。
退休者希望控制物价涨幅
2011年12月31日前已按相关规定参保的国有农垦企业和农林企事业场所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办法和标准与此相同。养老金调待标准出台后,1至3月养老金中新增的部分将补发。
省人社厅表示,从2005年开始,我省已连续8年调整增加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退休待遇得到了较大幅度提高。今后,湖南将按照国家部署,根据经济发展、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水平等情况,逐步形成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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