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含退职的)、退休军转干部和原工商业者(不含退职的)养老金调整后低于平均水平的,补足到平均水平(2773元/月)。北京市自2001年开始,基本养老金调整已连续12年向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倾斜。
五、向65岁及其以上所有退休人员政策倾斜
企业退休人员在按照上述养老金调整办法进行调整,并向特定人群政策倾斜后,如果其年龄在65岁及其以上,还能再次享受到倾斜政策,而且倾斜的力度历年最高,每人每月能再多拿到90元至150元不等的养老金。
六、调整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
对于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特殊群体,国家规定他们享受100%退休待遇,北京市对这部分人群的养老金调整标准也是历年都高于其他退休人员,此次仍将按参加革命工作时间进行调整,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2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40元。此外,这部分人群如果符合65岁及其以上退休人员年龄条件的,仍将继续享受该项政策倾斜。
另外,此次对养老金最低标准也进行了调整,在目前的基础上,企业退休人员、退职人员、退养人员的最低标准分别增加了120元、110元、100元,调整后,这三类人员的养老金最低标准分别达每月1330元、1210元、1100元。如按照上述调整后,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最低标准的,补足到最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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