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236万城乡居民
人社局表示,过去城镇老年居民与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险分属两个不同类型的制度管理,两个制度之间的缴费水平、待遇享受条件、待遇水平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不利于广州市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体系统筹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此次公布的《办法》将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农保两制度“合二为一”,合并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对于市民关心的待遇差别问题,广州市人社局副局长陈敏表示,整合后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整合前的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新农保待遇基本相当。
记者了解到,截至2011年12月,广州市已有近8万名城镇老年居民参加了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同时超过140万农村居民参加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陈敏表示,加上以前未纳入养老保险的60岁以下城镇非从业居民,此次《办法》共涉及到236万城乡居民。
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
2008年9月,广州市将城镇无定期养老待遇老年居民纳入养老保险体系;2010年广州市又将农村居民纳入养老保险体系,但60岁以下的城镇无业居民一直作为制度上的空白,未被养老保险制度所覆盖。
人社局表示,过去部分未达到60岁的城镇无业居民,由于自身经济条件所限,没有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同时由于他们是城镇户籍,也没有办法参加广州市的新农保,造成这部分人群没有养老保险制度的保障。
此次发布实施的《办法》,将60岁以下非从业居民囊括在内。制度的覆盖范围由原来的城镇老年居民、农村居民扩大至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以上、不符合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未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所有非从业城乡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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