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要求劳动仲裁又不花钱了,你可以要求去仲裁的。
二、《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公司不说明500元的用处是不对的。
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的判断而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认定为欺诈,因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而订立的劳动合同可认定为无效劳动合同。
但是你得有证据证明他没有告知你(公司之前一直有一项岗位工资500元,我之前向他们提过,他们说这就是因为之前没有给我们交社保而给我们的补帖,但在进公司的时候并没有讲过,只说这500元是我们的岗位考核工资,工资单上也没有详细写明这就是社保补帖,现在交社保,公司要从500元里扣除300,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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