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实现异地就医联网结算
2012年12月28日,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工作也于18日正式启动。
18日,省老龄委第二十一次全会召开。记者从会上了解到,自2005年以来,山东已连续8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2012年,全省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288.3万人,当年调整后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923元,比上年增加243.8元。山东省人社厅厅长韩金峰介绍,按照国家的要求,今年将进行第9次调整。据介绍,即将迎来的第9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仍将为上调,目前省人社厅正同财政部门对接相应工作。
自2012年10月1日起,山东省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基础养老金上调,由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60元,之后又由每人每月60元上调至65元。2013年1月,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再次上调至每人每月70元,这也是第3次提高该养老金标准。我省今年将在制度全覆盖的基础上,引导适龄居民积极参保,确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发放率保持100%。在医疗保险方面,我省将继续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确保老年人全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坚持百岁老人高龄津贴,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为8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制度。
此外,山东将加强省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建设,扩大异地联网结算范围,实现各市之间异地就医即时联网结算。据了解,目前我省已制定医保异地就医结算办法,建立省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和全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实现到济南、青岛、烟台、潍坊、济宁、淄博、泰安7市异地就医住院联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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