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在下发关于今年调整海南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中说明,从今年1月1日起,调整海南省企业退休人员(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普遍调整情况为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117元,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企业退休高工、高龄人员等群体也给予适当倾斜提高养老金水平,最高增加457元。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
从普遍调整情况看来,在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从今年1月1日起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7元养老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退职生活费。此外,根据海南省实际情况,按缴费每满1年(含视同缴费的实际工作年限,不含按从事特殊工种规定折算的工龄)每月补助1元的标准,对企业退休(职)人员增加养老金。
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新方案对企业退休高工、高龄人员等群体也给予适当倾斜提高养老金水平,其中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企业退休人员和已退休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再增加80元,二次调整幅度最高的是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含高级技师),每人每月再增加300元。不过,符合上述多种身份的退休人员则按最高待遇身份增加养老金。
高龄者还将有额外的增加
另外,企业退休人员按上述标准增加养老金后,高龄者还将有额外的增加,截至2012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至79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80周岁以上的(含80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也就是说,如果一名退休的企业科技人员,并且年龄在80岁以上,那么在今年他的养老金将增加457元。
据悉,全省约有44.45万退休(职)人员会从新方案中获益,月人均调整水平为153元左右,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的这笔资金来源分为两种,一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由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承担,省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方式再予以适当补助;二是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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