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利于保证农民工保险基金的运转安全。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实行现收现付制,农民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要支付现有城市人口的养老保险金。有些城市现有城市人口的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很大,各地社保机构实际上已经把农民工退保的公共账户的统筹钱作为弥补社保基金缺口的收入来源。也就是说,各地把本该用于农民工养老保险的公共帐户的资金通过农民工退保,转化为地方城镇人口的社保费用收入。据统计,广东省每名参保一年的农民工退保,就将向当地养老基金“贡献”1348元。这种办法使得一些地方政府在农民工申请退保时甚至受到某种鼓励。社会保险制度的缺陷导致国家形成对农民工社会保险的新债务,使得农民工的保险丧失效力。而通过商业保险,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基金就可由保险公司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接受保险监管部门和相关政府监管部门的双重监督,可确保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基金不被地方社保挪用或挤占,有利于维护农民工正当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养老保险商业化或是农民工养老保险的必由之路
1.养老保险的商业化,是国际养老保险的重要取向。世界各国社会保障体制的形成均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时期,由于国情千差万别,各国的社保体制也各有不同,并无一个标准的模式。但这些改革的一个重要取向是市场化,即由过去政府包揽社会保障转向充分利用市场的力量和增加国民的自我责任。世界上很多国家都把养老保险的商业化作为养老保险改革的方法或方向,在部分国民或全体国民中采用商业保险方法。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张承惠博士认为,目前在部分领域,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边界日渐模糊,商业保险正在更大的程度上发挥社会保障的作用。在北京举行的国际保险和养老金监督官协会2007年年会及全球商业养老金论坛,就以“市场化的养老保障——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途径”为主题。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该年会开幕式上发表主题演讲时指出,商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有效拓展社会保障体系的服务领域,分担养老保障压力,提升社会保障体系的服务水平,提高社会保障体系的运行效率。
2.养老保险的商业化,或是我国养老保险的大势。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目前入不敷出,面临严重的赤字。计划经济体制遗留的隐性养老保险债务总量已超2万亿元;2004年全国养老金支付缺口就已经扩大到500多亿元;全国个人账户的空账已经达到4800亿元。由此可见,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即便是不考虑农民工养老保险加入带来的冲击,也是缺乏长期偿付能力的。据测算,到2033年老龄化高峰期,当期支付缺口将达到4400多亿元,空账14万亿元。并且,还有专家在研究了我国养老金收入、支出、人口老龄化速度、国家财政负担能力、及养老金历史包袱后得出结论说,养老金危机可能在15年后爆发,在2025—2035年期间,如果任其发展,传统养老体系可能崩溃。我国2007年农民工人数已经达到2。26亿人,其中建筑农民工占26%。如果如此庞大的人群再加入到这个体系中来,无疑会加速这一进程。据此认为,在多支柱体系中,基本养老保险发展变化的余地经不大,而且往往入不敷出,难以满足未来养老保障的需要。而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则前景广阔。也有专家预言,商业养老保险最终可能取代目前基本养老保险的地位,成为养老保险的主流。
欣慰的是,越来越多的官员、学者和有识之士看到了用商业保险模式解决农民工养老保险的前景,厦门市已经在农民工养老保险商业化解决的工作开始试点。相信这种方法能够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缩小城乡差别方面大有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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