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干了40多年的单位离职3年来,老赵未拿到一分钱退休金。提起这事儿,这个倔强的老头泣不成声。
单位称,老赵跟信用社只是雇用关系,连临时工都不算。
律师称,只要工作10年以上,双方就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单位应当依法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等。
事件
65岁老人离职后无法领取退休金
老赵叫赵明君,65岁,驻马店上蔡县邵店乡西岗大队人。最近8个月,他在郑州一小区做门卫,月薪1080元。
在信用社忙活了大半辈子的他,如今每天都要为生计发愁。
1969年1月17日,老赵被推荐为村级信用社信贷员,这工作,他一干就是40年。老赵说,40年间,单位共跟他签订了三次劳动合同,每次合同期为3年。“单位曾给他缴纳了4年多的养老保险,后来不知道为什么终止了。”
2010年9月,老赵从原单位离职。离职后,他未享受到任何退休养老待遇。“我去找原单位要,他们说需要省信用社指示,去找省信用社,他们说需要更高一级的领导指示。可更高一级的领导,我们接触不到。”
担忧
养老无保障,以后的日子该咋过?
昨日上午,在汝河路一小区内,老赵正在屋里打扫卫生。看到记者,他不好意思地笑笑:“屋子太乱,连站脚的地儿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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