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秉文:1978年改革开放在农村是从土地联产承包制开始的,在城镇是从国有企业改革开始的。于是,国企的社会保险制度就应运而生了,而机关和事业单位由于不像企业体制改革那样很迫切,就没有改革,他们的养老保险制度还是1978年以前的制度,于是就延续到了现在。
即使到了现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制度的改革也是由于社会公平性问题提出来的,而不是由于它本身的需要提出来的。
事实上,在全世界,除了中国,还有很多国家的公务员养老金制度是单独的,有的国家实行的甚至还是传统的财政兜底的制度,即使不是财政兜底的,也是公务员独立的封闭式保险制度,制度进行自我循环、自我平衡、自我投资、自我管理等,与企业的制度是完全分开的。这些国家主要分布在西欧和南欧、拉美和非洲等等。对这些国家来说,他们也没有什么并轨的迹象,因为这些国家的养老金制度被分割成很多小制度,是个碎片化的制度,所以,对公务员的碎片化和特权化现状,也就“容忍”下去了,其容忍程度要高于目前我们中国,因为他们的碎片化程度要高于中国,他们的碎片化历史要远远比中国的历史长。
客观地讲,我们国家养老保障制度的碎片化程度要大大低于西欧和南欧等发达国家,也低于很多发展中国家(拉美和非洲等),但并不是说我们的制度就很好,不是这样。比如,我们跟美国的制度相比,它是一个大一统的制度,公平性和可持续性都好于欧洲,我们的这个城镇和乡村之间存在巨大差距、机关事业与企业之间也存在较大差距的制度就显得很落后。
国外公务员享有特权的碎片化的养老金制度,那是立法的结果,是受法律保护的。国情不同,这样的养老不适合我国。我们的养老为什么改革无果,为什么只是“意思”一下而没动“真格”的?因为没人愿意去碰这块硬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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